葫芦岛市药品检验所招聘工作人员启示
葫芦岛市药品检验所是国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业务主要是药品检验及与药品质量相关的研究工作。2006年度计划招聘2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程序按照《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执行,竭诚欢迎优秀人才应聘。
一、应聘职位
药品检验技术人员2名。
二、应聘条件
1、 专业要求:药学、中药学、微生物学等相关专业。
2、 学历要求:全日制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学士以上学位。
3、 其他:应届毕业生,性别不限。
三、相关待遇:
1、 劳动合同:新招聘人员通过和我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聘用期为一年(含三个月的试用期)。
2、薪酬待遇:按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
四、应聘材料:
求职信、个人简历(表格形式见附件)、联系方式、近照,身份证、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单复印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市药检所负责。
报名时间为2006年5月19日至5月31日。报考者持上述应聘材料及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市药品检验所报名(免报名费),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全省统一笔试,笔试地点为省药品检验所,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待定。面试工作由市局及市所组成的考官小组负责考评。
3、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4、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人选参加体检和考核。
5、聘用审批和公示
考核后,各市局及市药检所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局审批。经省局审批后,在市局及市所网站公告聘用人员名单,市药检所在本单位张榜公示7天。
6、签定合同
经省人事厅有关部门审定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首次聘用期为一年,一年后合格者续签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确定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海月路30号
葫芦岛市药品检验所
邮编:125000
网址:www.hldyjs.org.cn
联系人:王红鑫 李枫
联系电话:0429-3128699 3113104
Email: wangqhqm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