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药品检验所基本情况
葫芦岛市药品检验所始建于1989年11月,原名为锦西市药品检验所,1992年12月由锦西市连山区迁入龙湾新区卫生防疫综合楼,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业务面积450平方米,1995年更名为葫芦岛市药品检验所,现任所长马德发。
葫芦岛市药品检验所隶属于葫芦岛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执行国家对药品质量实施技术检验监督的法定机构。目前全所现有职工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7人,占全所职工总数的85%,其中主任药师1名,副主任药师4名,主管药师3人,药师9人,除所长室外,所内设有技术室、化学室、中药室、抗生素室及办公室5个科室。建所至今,具备药品检验所需的各种环境,并实现了所内行政业务技术的计算机联网管理。为适应检验工作的需要配备了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红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自动旋光仪、全自动电位滴定仪、抑菌圈测定仪、溶出度测定等仪器设备141台套,并保证仪器设备随检测技术的发展不断更新。
药品检验所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本地区的药品质量监督及检验工作。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药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药品检验是控制药品质量的主要手段是国家药品质量监督的重要环节。作为药品检验机构,药检所制定了各项质量检验规章制度,加强科学管理,一切从保证药品检验工作质量的角度出发,重视药检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始终贯彻质量第一的工作方针,切实抓好质量管理这一关,以确保检验质量准确可靠,向社会提供公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