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药品检验所
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负责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部门抗生素药品的检验。 (二)负责有关药品微生物限度及无菌度的检验工作。 (三)指导市内生产、经营、使用部门质检机构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研究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负责抗生素药品新药、新产品的技术复核工作。 (五)分检化学药品、中成药、抗生素药品检验中生物学检验项目。 (六)负责市内基层药检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本科室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使用计划的制定及管理工作。 (八)负责检定用菌株、实验用培养基的管理工作。 (九)承担相关作业指导书、标准操作规程、仪器核查规程的起草、修订工作。 (十)承担新入职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一)负责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部门抗生素药品的检验。
(二)负责有关药品微生物限度及无菌度的检验工作。
(三)指导市内生产、经营、使用部门质检机构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研究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负责抗生素药品新药、新产品的技术复核工作。
(五)分检化学药品、中成药、抗生素药品检验中生物学检验项目。
(六)负责市内基层药检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本科室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使用计划的制定及管理工作。
(八)负责检定用菌株、实验用培养基的管理工作。
(九)承担相关作业指导书、标准操作规程、仪器核查规程的起草、修订工作。
(十)承担新入职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十一)完成所里交办的其它工作。